四川文理学院基建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

       二、根据工作计划和处领导批示,负责督办本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负责安排本处各项会议并做好记录;收集、整理信息、编发文件﹙简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安排设计、勘察、监理、建设工程施工等各类合同洽谈工作,并负责合同草拟,按程序送审、签订合同。

        五、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有关各项费用的减免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基建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办公用品的领取、保管等工作。

       七、负责建筑材料出入库手续办理、保管等工作。

       八、负责基建处工作人员的考勤、生活、劳动保护和福利的安排、领取、发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基建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等业务工作;负责接收﹙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部基建档案;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或复制。

       十、负责编制基建档案检索目录,建立登记和借阅、统计等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向学院档案馆移交完整的档案材料。

       十二、负责编制、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办理工程结算。按时审核施工单位报来的月进度产值,及时报送学校有关部门。

       十三、准确、及时报送各类基建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十四、负责协调与校内外各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和对外接待工作。

       十五、负责基建处的财务报账工作。

十六、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