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房屋装修、改建、改造采购需求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经费预算工作,按照不申报不实施的原则,请各二级单位梳理本单位2021年需要进行装修、改建、改造的项目,形成本单位2021年度维修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于2020年10月28日前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基建处,电子档请发送至邮箱4444118@qq.com,联系人:胡馨(6878)。
特此通知
基建处
二0二0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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