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基建处工程造价科工作职责

 

工程造价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

2、实时掌握市场动态,起草学校项目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

3、负责复核清单编制单位编制的项目概(预)算、工程量清单等

4、负责对项目投资进行控制,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工程造价清标测算工作;对造价咨询单位实施履约管理,配合审计处做好跟踪审计单位的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5、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审核现场经济签证;主持或协调涉及重大造价变化的专题会议;参加影响工程造价的施工组织、重大技术核定的专题会议或例会,并提出处理(建议)意见。

6、负责对施工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方面内容的执行情况和造价咨询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组织对施工图会审内容中涉及造价调整的测算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动测算和汇总。

7、负责组织对工程月进度完成量进行审核。

8负责项目清单编制阶段及施工阶段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深化设计、材料设备变更等产生的认质认价工作。

9、负责组织完成竣工结算资料的初审、报送,对竣工结算依据的充分性、完整性和内部审批程序的完善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处理建议配合审计处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10、负责工程清单编制等本科室相关事项合同的全流程管理,包括起草、送审、签订与执行监督,并上报款项支付议题,通过后按程序办理。

11、负责审核本科室相关事项的招标文件及各项招标文件、合同中涉及造价的条款内容。

12、负责本科室相关事项的上会议题起草与申报,并严格落实会议决议。

13、负责所有工程款支付审核及报账工作。

14、配合完成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深化设计等论证工作,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图纸存在的技术问题,参加工程重要节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15、配合计划财务处组织的工程财务决算工作。

16、负责工程造价等与科室职责相关资料的收发及处理,项目竣工验收后将所有资料移交至校园建设规划科存档。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