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基建处工程管理科工作职责
工程管理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
2、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规定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3、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对工期、质量、安全、材料、技术等提出要求。
4、负责建立科学的基建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
5、负责施工、监理等本科室相关事项合同的全流程管理,包括起草、送审、签订与执行监督,并上报款项支付议题,通过后由工程造价科按程序办理。
6、负责审核施工、监理等本科室相关事项的招标文件。
7、负责施工、监理等本科室相关事项的上会议题起草与申报,并严格落实会议决议。
8、负责工程开工准备(“三通一平”方案确定及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的初审、下发开工令及任务通知等)、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工作。
9、负责组织施工期间权限范围内的技术处理、审签事宜(含“技术核定单”、“施工工作联系函”和“经济签证单”等)。
10、负责主要材料、设备使用计划的编报审核、材料验收工作。
11、负责收集整理并审核工程建设中的各项资料(含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签证及监理规划、监理日志、监理例会会议记录等过程资料及竣工资料等),竣工验收后将项目所有资料移交至校园建设规划科存档。
12、负责分部分项验收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
13、负责审核竣工资料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程序送审。
14、负责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后合同规定期限内的质量保修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